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办法
一、 就诊医院:
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时,应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诊。被保险人在出差期间患病,应在当地县(区)以上的公立综合性医院就诊。
二、 赔付标准:
1. 医疗保险赔付:
(1)、门诊治疗的赔付标准:
A.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门诊费用,每天只限报一次,每次按85%的比例赔付,每天最高赔付额以人民币300元为限。
B. 因意外伤害的门诊治疗费用(不包括药品费)全部赔付,并且每天无最高限额。
C. 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治疗的药品费用,按100%的比例赔付,每天最高赔偿额以人民币300 元为限。
D. 检查费: